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的常見問題
問:企業所得稅年度申報時提交的會計報表,是否要經過注冊會計師審計?
答:企業在納稅年度內無論盈利或虧損,應依照稅法規定期限,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所得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在報送會計報表時,應附中國注冊會計師的審計報告。
問:減半征收所得稅的企業,如何預繳季度所得稅?
答:繳納企業所得稅,需分季預繳(季度終結后十五日內預繳),按年計算(年結后五個月內匯算清繳),多退少補。外資企業預繳季度企業所得稅時,首先應彌補企業以前年度所發生的虧損,彌補虧損后有余額的,再按其所適用的稅率預繳季度企業所得稅。因此,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應按減半的所得稅稅率計算預繳相應季度的所得稅。
問:財務報表報送是否有期限?
答:報送期限為:每季度終結后15日內需季度申報,每年年結后4個月內需年度申報。
問:海外企業收取中國境內企業的咨詢費,是否要交納所得稅?
答:需要。海外企業在中國境內沒有設立機構的,需按10%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問:外資企業產生的年度虧損,能否在以后的盈利中扣減?
答:有以下兩種類型:
1.只有一間公司的虧損彌補:
可以用下一納稅年度的利潤逐年延續扣減,但最長不得超過5年。預繳季度企業所得稅時,首先應扣減企業以前年度所發生的虧損,之后仍有盈余的,才繳納季度企業所得稅。
2.多間公司的虧損彌補:
企業合并申報繳納所得稅,所涉及的多間公司適用不同稅率,應分別按各自稅率計算稅款,當某些公司發生虧損,首先應用相同稅率的公司的盈利進行抵補;若沒有,可用與虧損公司相近稅率的公司盈利進行抵補。
問: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有何規定?
答:企業應在年度終結后四個月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企業所得稅年度報表,并以其全年實際應納稅額扣減已預繳的所得稅額,自核自繳應補繳的稅額;主管稅務機關將在年度終結后五個月內,對企業的年度申報表及有關資料進行一般性審核,并辦理企業年度所得稅多退少補事項。
問:對出差職員的差旅費津貼,是否需交納個人所得稅?
答:需要。一般作為企業支付給員工的薪金處理。
問:公司為職員繳付的人身意外保險,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答:只有中國境內的法定保險才能在稅前扣除。
問:外資企業的總公司可否向中國境內的分公司收取管理費?
答:可以。但不可超過總收入的2%,且需在每年10月底前向主管稅務部門提出申請。
問:三來一補企業的增值稅如何處理?
答:三來一補企業可憑海關核簽的來料加工進口貨物報關單和登記手冊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來料加工免稅證明”,企業持此證明向主管征稅的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免征其加工或委托加工貨物及其工繳費的增值稅、消費稅。貨物出口后,企業應憑來料加工出口貨物報關單和海關已核銷的來料加工登記手冊、收匯憑證向主管出口退稅的稅務機關辦理核銷手續。
問:三來一補企業需涉及哪些稅項?
答:涉及的稅項有: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增值稅、消費稅、印花稅、城市房地產稅和車船使用牌照稅、個人所得稅(個人繳交)。前三個稅種屬國稅部門征收,其余的屬地稅部門征管范圍。
問:外資企業是否要繳納“地方教育費附加”?
答: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