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政府奉行“低稅率、鼓勵營商”政策稅務征收采用地域來源原則。任何人士在香港經營,只需要來源于香港的利潤交納利得稅即可,產生于香港以外的利潤無需交復納稅費。
利得稅豁免條件如下:
1、在香港外的地方進行銷售活動(包括取得、洽談、簽訂合同訂單);
2、在香港外的地方進行采購活動(包括取得、洽談、簽訂合同訂單);
3、不能在香港設立辦事處
4、不能在香港審批和確認訂單;
5、不能在香港接收/發出和處理客戶或者供應商的訂單,或經香港以外的管理人員批準后,才能在香港接收/發出和處理訂單;
6、供應商和客戶均不制是香港公司或者居港權人士;
7、不能在香港定價、決策或者尋找供應商不能在香港聘請員工;
8、不能在香港市場做推廣、廣告、宣傳、銷售等活動(不管是直接還是委托代理);
9、不能在香港設立倉庫和儲存貨物;
10、經香港以外的管理人員批準才能收付貨款;
11、不能在香港定價、決策或者尋找供應商;
12、不能在香港進行質量監控;
13、公司需備存有完整的文件證明以上的條件。
在香港,審計是按照年度來計算的,每年只需提
利得稅: 按《香港法例》第112章,《稅務條例》
香港政府奉行低稅率、鼓勵營商政策稅務征收采
首先,任何企業符合以下三項條件者,便需繳納
補交審計報告的好處如下: 首先,處于虧損狀態
香港公司做審計對香港公司的意義如下: 1.維護
問:本人夫婦兩人育有子女兩名 ,可否分別申請
問:香港稅項哪些? 答:香港的稅項主要分為三大
問:香港公司每年需繳交什么稅? 答:香港公司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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